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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用假材料办出真房产证 奔波6年不能撤销

发布时间: 2016-05-09 09:24:00

来源:

分类: 本地楼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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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襄阳房管局一名办证的工作人员戚某因此被判玩忽职守罪,该局因过失赔给张教群的5名债权人共计25万元。

54岁的张教群,6年来一直在奔波,只为撤销自己所建房屋的房产证。

2008年,张教群花钱托人,用假规划证、土地证,在房管局办出了一张真房产证,把法院查封的房屋卖给了他人,并在湖北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(以下简称:襄阳房管局)完成过户。他因构成非法变卖法院查封财产罪,入狱两年。

襄阳房管局一名办证的工作人员戚某因此被判玩忽职守罪,该局因过失赔给张教群的5名债权人共计25万元。

为何不撤销用假证办出的真房产证?襄阳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(.thepaper.)称,为了保护“善意第三人”的购买行为,再加上法院并未作出撤销此房产证的判决,所以此房产证不能撤销;因为房管局在办证过程中有纰漏,给张教群的5名债权人造成损失,所以赔偿了25万元,但保留追究张教群法律责任的权力,“虽然这个钱很难要回来”。

假材料办出真房产证

这栋房子,假规划证、土地证办出了真房产证。

张教群折腾了6年,要求撤销房产证的房子,是他自己所建。

这栋房子位于襄阳市襄城区张公祠森林公园门内。2002年11月,张教群与襄樊市(现襄阳市)国营林场签订林地转让协议书,取得了公园大门右侧380平米土地使用资格,并在此土地上建成一栋砖混结构三层楼房。

澎湃新闻看到,三层楼一楼为门面,二楼为一套两居室,一套复式楼,三楼一套两居室。楼房后有一排平房及一个几百平米的院子。至今,张教群一家仍住在复式楼和三楼两居室里。

因没有规划证、土地证,这是一栋违章建筑。

2003年,张教群将二楼一套两居室以7万元卖给胡明宪,并承诺5年内办好土地证和房产证。

此后,张教群的生意上出了状况。2003年10月,他的5名债权人将他告上法庭,襄城区法院将这栋楼房查封。

事情本已告一段落,因为张教群的一个小聪明,让所有的事情陷入了更加纠结的境地。

张教群说,杨某跟他说自己很有关系,可以将他的房子在房管局办出房产证。

2006年4月7日,张教群给了杨某一笔钱(南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认定为5.6万元),通过杨某找到襄阳房管局的戚某,用假的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,以其亲戚王某林的名义办出了房产证。

2007年,张教群又将房子以100万的价格卖给了张伯甫、马明亮。并用假证办出的“真房产证”,向襄阳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。

2007年10月8日,襄阳房管局分别为张伯甫、马明亮办理房产证5个,将这栋房拆分为5份。

张教群的5个债权人不干了。

2008年3月,5人向襄樊市检察院举报,此案由南漳县检察院起诉,2008年12月12日,南漳县检察院以张教群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,判有期徒刑两年。2009年2月20日,对房管局工作人员戚某以构成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;杨某以伪造证件逮捕后取保候审。

房产局赔给5名债权人25万元

眼看法院查封的房产,被张教群又卖掉了,讨回欠债无望。张教群的5名债权人于2010年12月向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:襄阳市中院)起诉,要求撤销王某林的房产证并赔偿损失。襄阳市中院确认襄樊房管局为王某林颁证的行为违法,因王某林的房产证过户给张伯甫、马明亮后已注销,已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,驳回了5人的诉讼请求。

2011年12月12日,5人上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,经过调解,襄阳房管局向张教群的5名债权人支付赔款25万元;张伯甫、马明亮从王某林名下购买的房屋,在未取得土地证、规划许可证之前不得交易;如遇拆迁,不得要求超出其房屋申报成交价以外的补偿。

“我欠的债,房管局竟帮我赔了。”张教群说,据他了解,戚某先仍在房管局上班。

“他害了房管局,还害了同事的前程。”襄阳市房管局产权处法务部负责人范文强告诉澎湃新闻,当时樊某只是吃了对方的一顿饭,本是一个部门的负责人,如今前程已经完了。戚某虽然构成玩忽职守罪但免于刑事处罚,所以还是能够在单位上班。

范文强说,因为房管局的过错,造成了张教群的5名债权人出现损失,所以房管局赔偿了25万元,但保留追究张教群法律责任的权力,“虽然这个钱很难要回来”。

责任编辑: zhangyunxia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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